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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省级机关国有资产管理中介机构备选库的通知(川机管发〔2013〕6 号)


省直各部门(单位):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省级机关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川办发〔2005〕45号)和《四川省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省级机关国有资产管理中介机构备选库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川机管发〔2012〕54号)、《四川省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省直机关国有资产处置聘用中介机构有关问题的通知》(川机管发〔2012〕55号)等有关规定,为加强省直机关国有资产管理,规范中介机构聘用工作,结合省直机关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实际和备选库内中介机构发生机构分立、合并及从业资格、联系方式等变化情况,我局决定对2009年版备选库中介机构进行重新登记和动态调整,并适当增选了部分中介机构。现将 四川省省级机关国有资产管理中介机构备选库(2013年版)”名单予以公布。
         “四川省省级机关国有资产管理中介机构备选库(2013年版)”公布后,2009年版中介机构备选库停止使用。

       特此通知。
 
 附件:四川省省级机关国有资产管理中介机构备选库(2013年版)
 
 
四川省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3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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