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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拟报废资产回收的通知


校内各部门:

为加强固定资产报废处置管理,现对校内各部门拟报废固定资产进行申报统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凡属下列条件之一的固定资产,可申请报废:

(一)超过使用年限。

报废年限请严格按照《四川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配置标准(试行)》通知(2015)18号文件要求执行(见附件1,也可从资产管理处网页“公告通知”栏下载)。

(二)无法修复或无修复使用价值。

1.主要零部件老化失效或损耗而丧失功能,缺少主要部件,已无法修复或无修复价值的;

2.因不可抗拒因素造成资产发生严重损坏,无法修复者;

3.修理费超过原固定资产价值一半或接近新购固定资产价值的。

(三)国家明令属于必须淘汰或不准继续使用的资产。

二、申报程序

(一)请各部门将满足上述条件的拟申请报废固定资产(必须为有实物资产)做一次彻底清查统计,在考虑充分利用的基础上,认真填写《成都体育学院拟报废固定资产申请表》(见附件2,也可从资产管理处网页“下载中心”处下载),纸质版经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报资产管理处,同时将电子版发至645459951@qq.com

(二)资产管理处审核和鉴定的拟报废固定资产汇总后上报学校。

(三)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后,根据批复进行账务处理。

三、时间安排

(一)各部门申请时间:2016年12月5日—12月9日。由于报废回收工作一年一次,请各部门按时申报。(一系、二系、三系,由于资产划分期间,暂停回收申报)

(二)资产管理处审核:2016年12月12日—12月23日。

(三)报废资产统一回收时间及地点:待定。

四、其他要求

(一)国有固定资产报废处置是一项政策性强的工作,请各部门认真对待,严格审核。在此期间,各部门务必将本部门申请报废的资产实物进行统一堆放,妥善保管,防止丢失、损坏或自行处置等情况发生。一旦发现此类情况,学校将追究当事者责任,并对处置的资产进行赔偿。

(二)提示:报废回收资产待教育厅、机关事务管理局批复后,资产管理处按照相关流程报计财处账务处理后,报废回收资产才能做下账处理。

(三)资产管理人员如有变动,请及时报资产管理处备案。

(四)联系部门及联系电话

联系部门:资产管理科 电话:85097223

资产管理处

2016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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