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固定资产报废处置管理,现对校内各部门拟报废固定资产进行申报统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报废年限请严格按照《四川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配置标准(试行)》通知(2015)18号文件要求执行(见附件1,也可从资产管理处网页“公告通知”栏下载)。
1.主要零部件老化失效或损耗而丧失功能,缺少主要部件,已无法修复或无修复价值的;
2.因不可抗拒因素造成资产发生严重损坏,无法修复者;
3.修理费超过原固定资产价值一半或接近新购固定资产价值的。
(一)请各部门将满足上述条件的拟申请报废固定资产(必须为有实物资产)做一次彻底清查统计,在考虑充分利用的基础上,认真填写《成都体育学院拟报废固定资产申请表》(见附件2,也可从资产管理处网页“下载中心”处下载),纸质版经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报资产管理处,同时将电子版发至645459951@qq.com。
(二)资产管理处审核和鉴定的拟报废固定资产汇总后上报学校。
(一)各部门申请时间:2016年12月5日—12月9日。由于报废回收工作一年一次,请各部门按时申报。(一系、二系、三系,由于资产划分期间,暂停回收申报)
(二)资产管理处审核:2016年12月12日—12月23日。
(一)国有固定资产报废处置是一项政策性强的工作,请各部门认真对待,严格审核。在此期间,各部门务必将本部门申请报废的资产实物进行统一堆放,妥善保管,防止丢失、损坏或自行处置等情况发生。一旦发现此类情况,学校将追究当事者责任,并对处置的资产进行赔偿。
(二)提示:报废回收资产待教育厅、机关事务管理局批复后,资产管理处按照相关流程报计财处账务处理后,报废回收资产才能做下账处理。
(三)资产管理人员如有变动,请及时报资产管理处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