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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学校固定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成体院资(2014)1号)


成体院资(2014)1号

校内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固定资产管理工作,保证固定资产的安全与完整,实现固定资产的合理配置和有效使用,学校将于今年内开展固定资产清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和意义

(一)全面摸清家底,实现科学配置。为加强和建立学校固定资产监督管理机制奠定基础,为新校址建设中的资产配置和建筑设计提供依据。

(二)建立监管系统,防止资产流失。通过资产清查,为资产管理信息数据库提供真实的信息,在此基础上,建立国有资产动态监管系统,实施动态管理,为加强资产管理提供信息支撑。更加完善二级资产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资产责任人和资产管理员的任务和职责。

(三)实现新旧会计制度对接,为固定资产的计提折旧和教育成本核算奠定基础。

(四)解决资产管理中的历史遗留问题,针对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相应整改措施和实施计划,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

请各部门要根据学校资产清查工作要求,确定专人负责(资产管理员),认真做好本部门的资产自查工作,积极配合资产管理部门做好资产清查工作。

二、范围和内容

(一)清查范围

本次资产清查的范围为2013年12月31日以前购置并入账的固定资产。

(二)清查内容

以学校固定资产账目为依据,对各部门所使用的固定资产全面核查,要求做到账实相符。

1、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管理(单价10万元以上):管理制度、技术验收报告、运行日志或使用登记表等。

2、固定资产入账单(三联单)领用部门存留联存档。

3、对实物与资产系统明细表进行核实,做到账实相符,不重不漏。实物要贴有标签,资产明细表中有需要改正的条目内容,用红字改在纸质版上,需重打固定资产标签或无标签的设备也请一并在纸质版上标注。

三、实施方案

学校清查工作分以下五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部门自查,5月16日至30日。5月15日前,资产管理处将各部门的固定资产明细(《成都体育学院2014年资产清查自查表》)发到各资产账户单位的资产管理员。由各部门组织自查,5月30日前报《成都体育学院2014年资产清查自查表》(含电子数据)。

自查方式和内容:

(1)以账对物。以资产管理处提供给各部门《资产清查自查表》为依据,对设备的固定资产标签、购置日期、使用状况、资产使用人进行逐一核对。

(2)以物对账。没列入固定资产帐的设备,不论使用何种经费,通过何种渠道购置的仪器设备均应另外登记入账,填写《成都体育学院2014年资产清查盘盈表》。

各 部门在自查结束后, 5月30日前将本部门的自查数据、资产管理情况进行统计、总结,报送《资产清查自查表》的电子版和纸质版到资产管理处,纸质版要求各资产账户的资产管理员 和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盖部门公章;电子版发至 396970871 @qq.com(联系人:杨婧,联系电话85097223,13438861090)。

第二阶段:统一核查,6月1日至7月31日。由学校资产管理处负责对各部门的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核查。

1、6月1日至20日对各系部和教学部门进行清查;

2、6月21日至7月20日对学校行政机关、后勤、航空港校区等部门进行清查。

第三阶段:问题整改,8月1日至8月15日。各部门根据清查结果,针对清查出的问题限期进行整改,并将整改结果上报学校资产管理处。

第四阶段:清查情况报告,8月15日至30日。资产管理处根据自查和复查的数据核对资产账和资产购置明细账;对资产清查情况进行统计、总结,完成《固定资产清查报告》,上报学校批复。

第五阶段:资产账面处理,9月1日至30日。根据资产清查、盘点情况报批,按规定进行盘盈、盘亏处理;学校资产管理处按规定程序向四川省教育厅和四川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办理相关手续,计财处根据上级批复进行固定资产账务处理。

四、工作要求

1、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资产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高度重视资产清查工作,合理安排,确保本部门专兼职资产管理员的资产自查和学校统一清查的配合工作。

2、各资产管理员要认真对照学校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提供的固定资产明细账,清查本部门现有资产,准确掌握现有资产的数量、完好程度、服务教学科研情况以及资产使用的变更、损坏、丢失、调拨、出租、出借等方面的信息。

3、在资产清查盘点中认真细致,不重不漏,保证提供数据、资料真实可靠;在资产损失认定时,严肃认真,准确合理。

4、 为保证此次清查工作质量,各部门要根据通知要求,提前做好清查工作准备,按照各时间节点,积极配合学校做好各阶段清产核资工作。若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完成 清查的部门,要提前向资产管理处报告。对在资产清查中不配合、不重视、敷衍了事而影响清查工作质量的部门及个人,学校将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纠正,对 造成工作重大影响的,追求其相关责任。

资产管理处

二〇一四年五月八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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