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内各部门:
为更好的做好2015年的部门预算工作,资产管理处就物资设备的计划申报和政府采购方面问题的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府采购编制原则
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时做到“六个兼顾”:规范性与计划性兼顾,坚持完整落实采购预算的原则;实际需要与经费额度相兼顾,坚持量力而行的原则;现实需求与前瞻需求兼顾,坚持适度超前的原则;现实支出与后续成本支出兼顾,坚持降低运行成本的原则;一般与重点兼顾,坚持区分轻重缓急的原则;设备的自然属性的共性与规模效益性兼顾,坚持提高采购整体效益的原则。
二、申报方面的注意事项
1、申报程序。体育系、运动系、武术系、艺术系各术科教研室所需教学体育器材、耗材,由教研室提出申请,请系领导签字确认后,报后产处场馆中心统一汇总,结合库存后将需要采购量报资产处;休闲体育系和航空港校区所需教学体育器材、耗材,分别由休闲系和校区汇总后报报资产处。学校各代表队所需专用训练、比赛器材、服装,由代表队所在系向教务处申报,由竟训科牵头申报和配置。其他教学、行政办公和后勤设施设备的申报与往年一样。
2、大精贵设备立项要求。各部门在立项申报时,单项在10万元以上的项目的申报,需报分管校领导批准,其中单项在20万元以上的项目还需同时附专家论证报告原件。
3、进口设备。根据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相关要求,政府采购须优先选择本国产品,个别有特殊需求的专用设备,要采购国外产品的,须提供校外相关领域专家、法律专家论证报告;且进口一般都是先打款后进货,存在很大的资金安全风险;所以,我校常规教学、行政设备原则上不予采购进口设备。
4、特别提醒。根据省财政厅往年的做法,每年的8月31日以后,财政厅不再受理预算内政府采购计划的审批工作,且财政预算内资金不结转,所以计财处和资产处将在8月20日以前把省财政预算内资金安排完。如果有的部门遇到年初没有计划又不得不购置的设备,请一定在8月20日以前书面报告计财处和学校领导。
三、采购方面的注意事项
1、资产管理处主要负责政府采购项目、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非政府采购项目、教学用体育器材、耗材、中央建设项目以及学校安排的其他采购项目,除此以外由各部门按照《成都体育学院物资设备采购管理办法》自行采购。
《四川省2014—2015年省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和《成都体育学院物资设备采购管理办法》等相关采购和管理制度,请大家一定在资产处网站上查阅。
2、凡列入政府采购,公开招标的项目,政策不允许指定品牌、型号,不允许有某一个产品的特定参数,所以,买回来的产品不一定是使用部门申报的品牌和型号,这一点请大家给予理解和支持。
四、提前做好政府采购项目库的储备工作
学校《预算通知》里已提出,考虑政府采购的周期很长,当年申报、当年采购、当年付款,难度非常大,所以,资产管理处与计财处商议,尝试建立“2016、2017年教学用体育器材、教学设施设备采购项目库”,请各教学部门在编制2015年教学用体育器材、教学设备采购预算的同时,一定要做好编制“2016、2017年教学用体育器材、教学设施设备采购项目库”的前期市场调查、项目论证等准备工作,请大家一定要提前思考、提前规划。
特此通知。
资产管理处
二〇一四年十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