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直接采购方式,即通过商场、电子商城,在不同品牌、多家店铺之间选择满足需求的产品和服务后,直接购买产品和服务。超过规定限额的直接采购应坚持“三三制”原则的意思是:
货比三家:确保采购到质优价廉的商品(或服务)。
三人参与(或知晓):根据内部控制风险管理要求,直接采购不得由1人负责制定采购需求、经办采购、采购验收等全过程,不得由1人同时兼任采购经办人、证明人(或验收人或领用人)、部门负责人。因此,整个采购过程,应有3人参与(或知晓)(并非3人一起牵着手去商店采购)。
三人确认:采购结果由采购经办人、证明人(或验收人或领用人)、部门负责人等3人签字确认,按照内控要求,实施相互监督制约,防范采购风险。
由于有的部门职工人数较少,上述“三人参与”、“三人确认”中的“三人”可以是一致的。
考虑到有些服务无法“货比三家”,如快递、邮寄、零星急需物资的采购等,2000元以内的货物采购、5000元以内的服务采购,不要求坚持“三三制”(成体资【2019】3号 关于提高校内直接采购“货比三家”限额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