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招标和供货周期较长,为保证教学、训练需求,经资产管理处与计划财务处和后勤产业处商议决定,请后勤产业处和航空港校区提前申报2015年体育器材及耗材采购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校本部所需体育器材由后产处场馆中心统一组织上报,2014年9月12日以前各术科教研室将2015年所需体育器材报后产处场馆中心,9月18以前场馆中心审核后报资产处。
2、航空港校区所需体育器材由校区统一组织上报,9月18前审核后报资产处。
1、不指定品牌或型号。但是,考虑到体育器材的专用属性,上报预算时须报三种或三种以上适合本专项技术训练的器材品牌和型号,供采购参考。
2、各术科教研室申报计划时,应考虑行课计划、课时量、及专业技术要求,本着够用、实用、厉行节约的原则,对器材的品牌、型号、市场价格、计划数量严格把关,在选择品牌及数量时,一般选能够满足教学、训练的中档器材。
3、后产处场馆中心和校区汇总各术科教研室计划,要考虑现有存货及使用方向,对购买数量进行审核确定后送资产处。
4、资产处将委托四川省政府采购中心或省级招标代理机构公开招标,最终按中标的品牌和型号供货。
5、如有特殊需求,确需指定品牌及型号(如竞技类器材、比赛代表队专用等)的,应向资产处提交书面说明,由资产处送分管院领导审批后执行。
6、2015年各术科教研室和校区所需体育器材经后产处场馆中心和校区汇总报资产处审核后,由资产处统一报计财处,各相关部门在申报2015年的年初预算时,不再重复申报相关类似体育器材。各相关单位高度重视,认真按时申报,过时不再受理。
各相关单位上报申请时同时递交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2015年体育器材申报表》的电子表格在“校园网—资产管理处—下载专区”中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