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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管理处工作人员行为规范


一、用语与接待

1、接打电话,语调要亲切、温和;接待来访者,要主动起身打招呼。

2、接待教师、职工、学生等服务对象,态度要热情,面带微笑提倡讲普通话

3、不得与同事、办事人员、服务对象发生口角和纠纷,禁止与服务对象发生争吵。

4、接待来访或来电,实行首问负责制

二、举止与办公环境

5、衣着整洁,举止端庄,文明大方。

6、不得在办公场所吸烟,不得在办公场所大声喧哗,上班时间不得吃零食。

7、保持办公室内环境整洁,物品摆放整齐有序。

8、业务资料相关文书需每天整理,及时入卷(入柜)并确保安全不得随意摆放在办公桌上

三、工作处置

9、职责范围内能办的事情要马上办理,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不得推诿、拖延。

10、职责范围内一时办不了的事或按政策规定不能办的事,要耐心进行解释,说明情况及时报告

11、职责范围以外的事,要主动与分管同志联系,及时处理。

12、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怠慢师生及其他服务对象。

四、工作纪律

13、严格遵守作息时间,准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有事(病)请假,请假半天以内报科长批准科长批准权限每月不超过3次,超过3次需向处长请假请假满1天报分管处长批准1天以上处长批准。科长请假需报处长批准请假满1天需提交书面请假条。违反请假制度,按学校《成都体育学院教职工考勤及请假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

14、工作时间不得串岗,不得闲聊,不得玩游戏。

15、禁止上班时间炒股。

16、工作时间不得长时间接打私人电话,接打因公电话要尽量长话短说。提倡利用工作QQ群、工作微信群发通知、解答疑问,不得闲聊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17、因事离开工作岗位外出办事,长请假并告知去向,不得无故擅自离岗。

18、召开部门党政联席会(处务会)研究业务工作,应严格按照《资产管理处处务会工作制度》规定执行,且业务科室负责人(科长或主持工作的副科长)不得缺席。

19、勇于担当,认真履职,主动服务,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五、政治业务学习

20政治学习、业务学习以自学为主,集体组织的政治学习、业务学习不得请事假。因特殊情况请假不能参加集中学习,应说明理由,书面分管处长批准,并在一周内完成补课。

21、熟练掌握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各项规章制度及学校管理办法

22、认真执行国家、学校制度和规定,并结合工作实际广泛宣传。

23、不得办理有违政治纪律、财经纪律、《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的事项。

24根据学校业绩津贴(绩效工资)申报或考评办法,主动完成所在岗位工作制度、工作报告或论文等相关工作。

六、安全保密

25、遵守职业道德,保守本单位工作秘密,不得在单位内、外随意散布从工作中了解的信息,不得传播小道消息。

26、严格遵守《资产管理处安全管理制度(2018版)》、《资产管理处印章及用印管理规定》

27、不得带领与工作无关的人员进入办公室开标室。

28、严格遵守财经制度,不得私分、挪用、转移公款。

29安全及保密管理责任人由处长根据工作需要指派,并严格履行相应职责。

七、廉洁奉公

30、严格执行各项财经制度廉洁纪律模范遵守《资产管理处党风廉政工作制度

2019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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