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厅关于开展2016年全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川财资产〔2016〕3号)文件要求,为保证我校资产清查工作有序顺利开展,学校于5月10日下午在第一办公楼三楼会议室召开资产清查工作会,舒为平副院长、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和资产管理员参加会议。会议由党委办公室主任陶中平主持。
资产管理处副处长马谦传达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并详细介绍了此次清查工作的背景情况、工作内容与要求、工作步骤等有关事项。此次清查工作是根据财政部、教育部、省教育厅的要求,以2015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清查范围包括学校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对外投资、无形资产等。马谦还宣读了《关于成立国有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成体院[2016] 42 ),由校长任组长,分管校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学校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
资产管理处处长冉超强调本次清查将工作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分级实施”的原则进行。清查将完善国有资产基础数据库,将国有资产置于动态管理之下。对我校而言,在新校区建设全面推进的关键时期,除要求各单位要厉行节约之外,摸清家底,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最大限度地发挥存量资源的作用显得尤为重要。并对本次我校资产清查的工作做了具体安排和部署,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分工和职责,要求各成员单位按照工作方案中的时间节点落实有关工作。
舒为平副院长强调指出:一是此次资产清查工作不同于2014年的国定资产清理,是一次全覆盖、高要求的具体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校内各单位务必认真对待;二是要全方位摸清家底,为学校下一步盘活资源、争取资源奠定基础;三是要明确责任、务实工作、相互支持、准确实施;四是要注重工作规范性和完整性,在自查过程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并从中总结经验,确保本次专项工作顺利完成。
最后,资产管理科副科长米娜对各部门资产管理员进行业务培训。
资产管理处
2016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