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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确定固定资产账户和资产管理员的通知(成体院资〔2014〕3号)


校内各部门:

为了进一步加强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结合学校固定资产清查,进一步完善各使用部门的固定资产账户和固定资产管理员数据库,请各部门尽快上报固定资产管理员的详细信息,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设置固定资产基本账户

固定资产账户清理是本次固定资产清查的内容之一,各使用部门的固定资产账户原则上参照原账户设置,资产管理处根据有利管理、结合实际的原则对个别账户进行调整。调整后的部门固定资产账户代码与部门财务代码一致,1-教学,2-教辅,3-行政,4-后勤,5-附属医院。基本做法如下:

1、教学单位,原则上按系办公室、学生管理办公室(含系上的研究生管理办公室)合并为一个固定资产账户;因教研室较分散,固定资产数量愈来愈多,原则上按每一个教研室设立一个固定资产账户;除医学系外,其他各系的实验室按每一个实验室设立一个账户;运动医学与健康研究所和医学系的实验中心账户下面按实验室设置分户。

2、教辅和行政单位,原则上按每个处级部门设立一个账户;固定资产数量较大、资产较分散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设立多个账户。

3、后勤分别按中心和科室单位设立账户。

4、附属医院分别按现有的行政及后勤各科室、中医骨伤教研室、门诊部、住院部、医技科、药剂科和制剂室设立固定资产账户。

5、土地、房屋及构筑物的管理账户分别由后勤和附属医院统一调整到“学校土地、房屋及构筑物”专户。

请各部门详细查看《成都体育学院各部门固定资产管理负责人和固定资产账户明细》(附件1),如果认为固定资产账户设置不合理,请与资产管理处商定。

二、确定固定资产管理员

(一)确定原则

1、各部门按每个“固定资产账户”推荐一名热爱资产管理工作、有责任心、熟悉本单位资产状况、掌握资产管理方面的相关政策法规的同志作为资产管理员。

2、资产管理员原则上由科室负责人担任,教研室也可由教学秘书担任;有专职管理员的实验室由专职管理员担任;医学系实验中心和后勤各中心的资产管理员由中心主任担任。

3、距退休工作时间不足3年的,原则上不作为新增或更换的资产管理员人选。

4、资产管理员队伍要保持相对稳定,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调换。如有工作调动、退休、离职或连续外出6个月以上(含)的等情况,离开原资产账户单位前必须做好资产交接工作,并将有关情况报资产管理处备案。

(二)确定方式

1、资产管理员由各部门推荐,填写《成都体育学院固定资产管理员登记表》(附件2),纸质版于5月31日下班前送到资产管理处物资科(第2办公楼306室),纸质版要求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盖部门公章;电子版发至396970871 @qq.com(联系人:杨婧,联系电话85097223,13438861090)。

2、资产管理处将公布最终确定的固定资产账户和资产管理员名单。

附件:1.《成都体育学院各部门固定资产管理负责人和固定资产基本账户明细》

2. 《成都体育学院固定资产管理员登记表》

资产管理处

二〇一四年五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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