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立健全本部门的资产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学校的资产管理制度管理好本部门的全部资产。明确固定资产管理部门、使用部门及其职责分工,切实做到领导重视、组织健全、人员落实、工作到位。
2、明确本部门的资产管理员。各部门应按每个“固定资产账户单位”设一名资产管理员,资产使用或占有较多、使用分散的“固定资产账户单位”可设多名资产管理员,如医学系实验中心等。情况特殊的应设危险品管理员,管理好危险物品。
3、主持本部门资产的内部调拨工作,组织本部门新添置资产的可行性论证报告与计划,参与对精密贵重仪器设备资产的验收工。
4、定期对资产管理员和使用人进行技术操作培训和安全教育。对精密贵重仪器设备和特种设备制定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
5、负责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单价10万元以上)的技术验收工作,建立技术档案,妥善保存原始技术资料和使用维护记录,并设专人负责技术指导和安全工作,培训独立操作仪器设备的人员,对安全有特殊要求的特种设备应实行“持证上岗制”。
6、根据学校的统一安排,有计划地组织实施本部门的固定资产清查。
1、认真贯彻执行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固定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资产管理实施细则。
2、负责新增固定资产入账材料初审、登记审核、签字确认、报账复核及粘贴资产条形码;负责新增材料、低值易耗品的登记、审核。
3、负责固定资产的账、卡、物管理,建立固定资产分级户账,定期与资产管理处核对账目,做到账、卡、物相符。做好资产档案的收集、整理和管理工作。
4、负责本部门公共资产的管理。对本部门占有使用的资产进行监督检查,对资产使用、管理过程中存在问题,及时与资产管理处沟通联系。
5、负责组织本部门一般固定资产的验收工作,参与资产管理处组织的本部门新增固定资产验收工作。按照国家有关专业标准、合同条款进行现场勘验、测试和清点。对所购建的固定资产的使用状况、型号、规格、技术指标、质量、数量以及附备件等与合同规定的条款逐项检验。
6、负责固定资产的调拨、转让、报废、报损资产的整理、汇总,并向资产管理处办理报批手续。
7、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每学期进行一次抽查,每学年进行一次全面清查盘点,发现问题及时向本部门领导和资产管理处汇报。
8、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修缮和维护,确保使用安全,保证状态完好。加强资产安全防护措施、做好防火、防潮、防锈、防爆和防盗等工作。
9、负责及时办理调出(入)人员固定资产交接手续,以及单位内部资产使用人转移变动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