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有资产管理归口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国有资产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制订学校各类资产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确定资产配置标准,提出优化资源配置方案,对学校国有资产管理的重大问题提出建议;
(三)负责各类国有资产的日常管理,办理具体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以及对外投资、出租、出借等事项的审核、审批或报备、报批手续;
(四)组织对处置国有资产的技术鉴定、确定处置方式,并负责办理各类资产处置的审核、审批或报备、报批手续;
(五)负责学校国有资产的分类管理和会计核算,组织具体国有资产的盘点、清查和账实核对等工作;
(六)负责相关国有资产信息系统建设、维护及报送国有资产信息报送工作;
(七)监督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动向,向学校报告国有资产管理重大事项,汇报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
二、固定资产归口管理职责
(一)制定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指导使用单位建立日常管理制度,对固定资产从预算、购建、验收、领发、使用到处置等各环节实施不间断的动态监管;
(三)负责固定资产配置与采购、验收入库、出库领用、调配与处置等日常管理工作;
(四)负责建立固定资产总账和分类分户明细账,管理固定资产卡片,完善资产信息管理系统,确保账账、账卡、账实相符;
(五)根据固定资产特点及存放情况,授权校内部门(单位)管理特定范围的固定资产;
(六)组织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工作;
(七)负责办理学校固定资产处置、出租、出借等事项的报批手续;
(八)负责学校固定资产统计报告,向学校报告固定资产的重大异动事项,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等。
三、无形资产归口管理职责
(一)统一管理学校无形资产,制定学校无形资产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
(二)会同相关部门办理学校无形资产产权确认手续;
(三)负责登记学校无形资产备查账;
(四)组织对无形资产的清查、登记、汇总统计与监督检查;
(五)根据无形资产不同内容和形式,授权校内部门管理特定范围的无形资产;
(六)参与利用无形资产进行投资、办学等有偿使用的可行性论证及报批工作;
(七)办理无形资产处置申报审批工作;
(八)其他与无形资产管理相关的工作等。
四、存货资产归口管理职责
(一)负责制定学校存货管理制度、存货出入库管理办法和流程;
(二)负责建立存货实物资产总账和分类明细账;
(三)负责库房设定审核、审批工作;
(四)负责对库房存货的清查盘点;
(五)监督指导存货需求单位、存货库房设置单位的存货管理工作。
五、采购业务归口管理职责
(一)负责组织制定学校采购管理办法、采购业务流程、招投标管理办法、供应商管理办法、采购档案管理办法等与采购管理相关的制度和内部控制规范;
(二)指导采购需求单位编制采购预算;
(三)负责制定学校年度采购实施计划执行时间表和项目进度表,有序安排学校采购活动;
(四)负责学校采购活动的执行管理,组织政府采购需求论证及采购活动、工程类项目校内招投标活动、校内采购活动;
(五)管理采购评审专家,审查校内采购评审成员资格;
(六)负责学校采购业务答复询问质疑工作;
(七)配合相关部门办理采购业务投诉处理工作;
(八)配合校内外监督检查机构对学校采购业务的监督检查工作;
(九)按照规定妥善保管与采购管理、执行相关的各类文件,负责采购业务文件的立卷归档工作;
(十)负责学校采购合同管理及备案工作;
(十一)负责学校采购信息统计与采购信息公开工作;
(十二)组织采购验收等其他与采购活动相关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