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职能综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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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管理处是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和采购管理的职能机构,其工作职能为:负责学校土地、房产、仪器设备等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实物形态流动资产(存货资产)的归口管理,负责学校工程类、货物类、服务类等各类采购(《招投标法》适用项目除外)的归口管理及物资供应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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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具体职能 |
职能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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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流程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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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修订、执行与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固定资产、存货、无形资产、政府采购、校内采购等资产处职能相关的制度和流程。 |
国有资产归口管理职责 |
资产管理科 |
负责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存货(低值易耗品)的归口管理:制定完善房屋资产管理、固定资产管理、存货管理、无形资产管理等实施办法或细则及资产内部管理制度 ,保证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充分发挥分管资产的使用绩效。 |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国有资产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 2.制订学校各类资产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确定资产配置标准,提出优化资源配置方案,对学校国有资产管理的重大问题提出建议; 3.负责各类国有资产的日常管理,办理具体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以及对外投资、出租、出借等事项的审核、审批或报备、报批手续; 4.组织对处置国有资产的技术鉴定、确定处置方式,并负责办理各类资产处置的审核、审批或报备、报批手续; 5.负责学校国有资产的分类管理和会计核算,组织具体国有资产的盘点、清查和账实核对等工作; 6.负责相关国有资产信息系统建设、维护及报送国有资产信息报送工作; 7.监督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动向,向学校报告国有资产管理重大事项,汇报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 8.按照《成都体育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的规定履行国有资产管理其他职责。 |
固定资产归口管理职责 |
资产管理科 |
制定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建立固定资产管理内部控制规范,指导各固定资产使用单位建立日常管理制度,对学校固定资产从预算、购建、验收、领发、使用到处置、绩效评价等各环节实施不间断的管理。 |
1.制定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2.指导使用单位建立日常管理制度,对固定资产从预算、购建、验收、领发、使用到处置等各环节实施不间断的动态监管; 3.负责固定资产配置与采购、验收入库、出库领用、调配与处置等日常管理工作; 4.负责建立固定资产总账和分类分户明细账,管理固定资产卡片,完善资产信息管理系统,确保账账、账卡、账实相符; 5.根据固定资产特点及存放情况,授权校内部门(单位)管理特定范围的固定资产; 6.组织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工作; 7.负责办理学校固定资产处置、出租、出借等事项的报批手续; 8.负责学校固定资产统计报告,向学校报告固定资产的重大异动事项,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9.按照《成都体育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成都体育学院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的规定履行固定资产管理其他职责。 |
无形资产归口管理 |
资产管理科 |
制定学校无形资产管理制度、内部控制规范、无形资产日常管理制度,对学校无形资产从取得、使用、绩效评价等各环节实施不间断的管理,加强对无形资产的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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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统一管理学校无形资产,制定学校无形资产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 2.会同相关部门办理学校无形资产产权确认手续; 3.负责登记学校无形资产备查账; 4.组织对无形资产的清查、登记、汇总统计与监督检查; 5.根据无形资产不同内容和形式,授权校内部门管理特定范围的无形资产; 6.参与利用无形资产进行投资、办学等有偿使用的可行性论证及报批工作; 7.办理无形资产处置申报审批工作; 8.其他与无形资产管理相关的工作; 9.按照《成都体育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成都体育学院无形资产管理办法》的规定履行无形资产管理其他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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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货资产归口管理 |
资产管理科 |
制定学校存货资产管理制度、内部控制规范、日常管理制度,对学校存货资产从验收入库、出库领用、信息登记、库房管理等各环节实施不间断的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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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负责制定学校存货管理制度、存货出入库管理办法和流程; 2.负责建立存货实物资产总账和分类明细账; 3.负责库房设定审核、审批工作; 4.负责对库房存货的清查盘点; 5.监督指导存货需求单位、存货库房设置单位的存货管理工作; 6.按照《成都体育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成都体育学院存货管理办法》的规定履行存货资产管理其他职责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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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归口 管理 |
物资供应科(兼采购中心) |
负责制定学校采购管理办法、采购工作流程、采购验收办法、招标管理办法等与采购工作相关的规章制度和实施办法;负责组织政府采购、校内货物、工程、服务等各类采购的归口管理及实施工作(从预算审核、需求论证、组织实施到履约验收、信息公开、合同与档案资料管理等全过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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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负责组织制定学校采购管理办法、采购业务流程、招投标管理办法、供应商管理办法、采购档案管理办法等与采购管理相关的制度和内部控制规范; 2.指导采购需求单位编制采购预算; 3.负责制定学校年度采购实施计划执行时间表和项目进度表,有序安排学校采购活动; 4.负责学校采购活动的执行管理,组织政府采购需求论证及采购活动、工程类项目校内招投标活动、校内采购活动; 5.管理采购评审专家,审查校内采购评审成员资格; 6.负责学校采购业务答复询问质疑工作; 7.配合相关部门办理采购业务投诉处理工作; 8.配合校内外监督检查机构对学校采购业务的监督检查工作; 9.按照规定妥善保管与采购管理、执行相关的各类文件,负责采购业务文件的立卷归档工作; 10.负责学校采购合同管理及备案工作; 11.负责学校采购信息统计与采购信息公开工作; 12.组织采购验收等其他与采购活动相关的工作(根据采验分离原则,由资产管理科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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